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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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依法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秉持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理念,始终坚持案件办理与追赃挽损并重,主动担当、多措并举,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“钱袋子”。
近日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通过架设GOIP(虚拟拨号)设备诈骗案提起公诉,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。被告人张某、王某均系在校大学生,2023年7月,张某了解到帮助架设GOIP(虚拟拨号)设备就能轻轻松松赚钱,便与王某商量一起谋利。二人与上游电信诈骗人员联系后,根据上线提供的联系方式拨打被害人电话,上线通过张某、王某架设的GOIP(虚拟拨号)伪装成学习教育网站客服,以退学费为由实施诈骗。二被告人共帮助上线拨打诈骗电话100余条,骗取被害人10万元,收到“好处费”900余元。
检察官始终把追赃挽损、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,积极做好释法说理、法治教育工作,二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,愿意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、退还违法所得。二人共向被害人赔偿6万元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,退缴违法所得资金,据此,检察机关对二被告人提出从宽处理量刑建议。
今后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,以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为抓手,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,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,在惩治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,最大限度的降低群众财产损失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努力追求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、法律效果的统一。